卫生专业技术资格

题目类型:[问答,简答]

[问答题,简答题] 食品检验样品的制备和保存

参考答案:

因为采样得到的样品数量不能全用于检验,必须再在样品中取少量样品进行检验。检验样品的制备可使用四分法。
即将各个采集回来的样品进行充分混合均匀后,堆为一堆,从正中画"十"字,再将"十"字的对角两份分出来,混合均匀再从正中画"十"字,这样直至达到所需要的数量为止即为检验样品。
采取的样品,为了防止其水分或挥发性成分散失以及其他待测成分含量的变化(如光解、高温分解、发酵等),应在短时间内进行分析。如果不能立即分析或是作为复验和备查的样品,则应妥善保存。
制备好的样品应放在密封洁净的容器内,置于阴暗处保存;并应根据食品种类选择其物理化学结构变化极小的适宜温度保存。对易腐败变质的样品保存在0~5℃的冰箱里,但保存时间也不宜过长。有些成分,如胡萝卜素、黄曲霉毒素B1、维生素B1等,容易发生光解,以这些成分为分析项目的样品,必须在避光条件下保存。特殊情况下,样品中可加入适量的不影响分析结果的防腐剂,或将样品置于冷冻干燥器内进行升华干燥来保存。

试题难度:
参考解析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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